本报讯 近日,国家民委公布了《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泽库县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近年来,泽库县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作为聚力建设“四个新泽库”的重要载体,形成各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单位组织协调、各部门联动发力、全社会共同行动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泽库县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决定》等“2+11”方案,动员泽库县上下奋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
泽库县全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制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40名,推荐上报并授予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41名,并先后开展“民族团结杯”传统射箭赛等活动,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泽库县加强与中国出版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和天津滨海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对口协作工作,签订《对口协作框架协议》14个,落实产业发展等东西部协作项目6大类19项,总投资达5500万元;先后在北京、天津、江苏等地举办文化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活动,吸引近20万名游客走进泽库,感受生态大美、体验藏家生活,推动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交流交融。
编辑:黄南报编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