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黄南报综合新闻 黄南州乡村医生迎来全新职业守则 泽库:千里送爱润心田  志智双扶结硕果 入选国家文化产业 示范基地拟命名名单 数  读 我州联合开展科普宣传“六进”活动 三月春风暖人心 雷锋精神永传承

第A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原版
pdf阅读器免费下载 版面导航
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 年 03 月 22 日 星期五   03

黄南州乡村医生迎来全新职业守则

本报讯 近日,黄南州出台《黄南州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结合黄南州实际,对乡村医生的执业准入、执业管理、培训考核、保障待遇等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活动,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为农牧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办法”明确了乡村医生准入与退出机制。准入方面: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招聘具有中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退出方面:凡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即办理退出手续,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确因补充困难或名老中藏医确需延长服务年限的,可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或适当延长工作年限,返聘或延长年限不得超过5年。建立违规违纪乡村医生辞退制度。

“办法”拓宽了乡村医生发展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驻机构,统一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和药械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总量管理,实现人员、业务、资产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录用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4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群众反映好的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

“办法”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支持乡村医生积极承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将4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给具备服务条件的乡村医生承担,今后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增加乡村医生的收入。鼓励乡村医生积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尚未开展乡村医生与农牧民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每人每次3元的标准设立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其中:2元从医保家庭(个人)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元由个人负担,门诊购药和已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不得收取一般诊疗费。鼓励村医自种自采自制中藏药及应用中藏医适宜技术等渠道增加收入。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尽快补齐我州乡村医生队伍在人员数量、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政策,织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推动全州乡村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黄南报编辑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