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规定,泽库县宁秀乡草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2323MA000136X,以下简称合作社)已召开社员大会并决议解散,合作社已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决定对合作社及其关联方的债权进行统计和清算。请各债权人及合作社成员自本公告首次刊登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现将债权申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为合作社社员及相关联的其他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方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享有债权的个人及单位。
二、各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各债权人在申报期间前往清算组如实申报债权。
四、各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本合作社清算组将尽快核实。
五、风险提示:请各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债权,如因逾期申报、漏报或瞒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其本人承担。
六、债权申报时间: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联系人:刘晓娉、王林、完德卡、完玛措
0973-8798378 0973-879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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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宁秀乡
草业生产合作社清算组
2024年3月29日
编辑:黄南报编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