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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法律常识告诉您 冬季校园防火安全知识 常食冬虫夏草小心砷超标 泽库县公开征集县歌启事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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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 12 月 05 日 星期一   06

泽库县公开征集县歌启事

为加快文化泽库建设,凸显泽库精神风貌,传承泽库人文精神,不断提升泽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泽库县县歌。

一、征集内容

(一)歌词要求

1、紧扣主题,贴近县情,反映泽库历史文化,宣传泽库人文特色,表现泽库发展成就,展示泽库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

2、立意深刻,词句生动优美,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3、作品自行命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抒发热爱泽库的情怀,展示美丽泽库的魅力,凝聚建设泽库的力量。

(二)作曲要求

1、主题突出、旋律流畅、特色鲜明、风格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

2、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4分钟;

3、作曲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均可。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

1、评出入围歌词5首,从中评选出1首入选歌词。

2、针对入选歌词征集曲谱,评出入围歌曲3首,从中评定1首入选歌曲。

(二)奖励

入围词作奖4 名,奖金各2000元。入选词作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曲作奖2 名,奖金各3000元。入选曲作奖1名,奖金30000元。

三、征集须知

(一)县歌的每位作者限投歌词2首。谱曲的作者须交词谱并提供音乐小样。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由提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三)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著作权,泽库县对应征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费用等。

(四)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奖金均为税前款,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付。

(六)征集时间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

四、投寄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可按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投寄,投寄地点如下:邮寄地址:泽库县委宣传部(泽库县泽曲镇建设路2号,邮编811499);电子邮箱:zkxwxcb@163.co

联系电话:0973—8752915 联系人:李军华、赛旦措

注:县情概况由泽库县委宣传部提供。

泽库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

办公室(泽库县委宣传部代章)

2016年11月23日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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