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州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车秩序,集中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安全,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的问题,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决定在全州市县城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同仁市,泽库、河南、尖扎县城区及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路。
三、整治重点内容
1.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及报废车、改(拼)装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3.违法停车、占用消防应急通道、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规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及逆向行驶的;
4.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施工车辆、机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违反通行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
5.货车超载、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非法载人、超速;
6.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多人乘骑摩托车、电动车,非法飙车;
7.在“严管街”、学校门前、公交站点违法停车。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黄南州公安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