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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致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一封信 公 告 雪天交通安全提示 遗 失 声 明 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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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五   06

致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一封信

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从少见病变成常见病、高发病,发病率和患者数持续增加,由于“两病”患者对早期出现的一些症状不在意,常被忽视、拖延,到后期引起的并发症会对人体各种组织,特别是眼、肾、心脏、血管等造成损害,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如不及时控制,可能会造成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同时,还将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当下,“两病”已经成为威胁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病因之一。

目前,我省已为城乡居民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又患有“两病”的群众,都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当您的身体出现了“两病”的初期症状时,请及时就近选择具有诊断治疗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做“两病”的鉴定,由医疗机构确诊后将您的鉴定信息传送至医保部门,由医保部门进行备案,您就可以在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治疗。

您如果患有“两病”,按现有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付比例为70%。在购药时,没有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毎年可报销门诊用药费用分别为400元和600元,如同时患有“两病”,每年可报销门诊用药费用1000元。如果您的“两病”已发展到有并发症,且达到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标准的,即可以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在门诊治疗时,可报销2000元。(如果您已经纳入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不能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通过对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价格已大幅降低,目前,我省已将治疗高血压的8种和治疗糖尿病的66种药品纳入了报销范围,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两病”患者用药需求,后续我们还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将疗效更好、价格更低的药品及时纳入报销范围。

患了“两病”不用愁,医保助您解烦忧。在此,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医保、参加医保,我们也在青海医疗保障公众号、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并辅以政策解读,方便您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和“两病”待遇。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gh_efea5f9a2057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 / / ybj . qinghai . gov . cn/

电话:0971—8170543(政策咨询)

0971—8170014、8170560

(经办服务咨询)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项青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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