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85.如何召集村民会议?
答: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6.哪些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答: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①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②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③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④土地承包经营方案。⑤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⑥宅基地的使用方案。⑦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⑧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⑨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87.哪些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答: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3条、第24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②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③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④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88.村务公开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89.村务公开的形式是怎样规定的?
答: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90.居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答:①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②社区各项收支情况。③上级下拨款物和社会各界捐款物资及使用发放情况。④居民低保金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⑤社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⑥社区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情况。⑦有关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政策法规公开情况。⑧社区劳动站相关事务公开情况。⑨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91.居务公开的形式有哪些?
答:①在固定的社区居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②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③通过社区网站及时公布办事程序、便民服务指南、店面租赁信息等。
92.居务定期公开的事项有哪些?
答:①社区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度公布。②社区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③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93.居务随时公开的事项有哪些?
答:①居民低保金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②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③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