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黄南州及一市三县医疗保障局正式组建成立,并承接人社、发改、民政、卫健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行政监管职能。
全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医疗保障政策和惠民措施,切实解决和减轻了全州参保职工和广大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费用负担,不断增强全州28万各族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9年,通过实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差别化支付,与天津滨海新区3家三级甲等医院、甘肃省15家公立医院签订跨省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等措施,在解决全州参保职工和广大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享受更好医疗资源的同时,切实减轻了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同年11月,黄南州医疗保障局被州人大常委会评为“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人民满意单位”。
2020年,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简化医保经办服务,延长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处方用药期限,严格管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认真开展阶段性减半征收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在黄南落地;实现全州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00%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90%以上,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21年,动态调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支付价格,加大医保周转金拨付力度,全力支持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减轻疫情防控期间各公立医疗资金垫支压力和周转困难;及时核算并按时划拨疫苗接种费用,确保全州及时足额配备疫苗、保障接种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州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90%以上,大力支持中藏(蒙)医药事业发展,186种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纳入全省医保目录政策支付范围,满足广大群众对中藏(蒙)医药用药需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处理州域内医药机构105家,查处违规医保基金238.96万元,对1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监管飞行检查,核查违规金额287.87万元,切实维护全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2021年6月,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暨乡村振兴推进大会上,黄南州医疗保障局被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在全州区域内推行线上和线下缴费,实现我州城乡居民个人通过多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25.32万人,完成省定参保扩面目标任务的100.21%;依托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城镇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在我州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由原120元提高至300元,门(急)诊就诊医疗机构扩大至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州DRG支付方式试点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切实做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坚决防止因病致病返贫,持续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面实现“一站式”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深化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改革,加强州内公立医院集中招采药品耗材使用管理,药品耗材价格大幅下降,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优价宜的医药服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5%,66家零售药店先行试点人脸识别直接结算,通过“刷卡”“刷码”“刷脸”和身份证即时结算,医保治理现代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加大定点医药机构准入、互认工作力度,全州定点医药机构达到1168家(定点医疗机构687家,定点零售药店481家),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2022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坚决把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医保领域不折不扣贯彻好、推动好、落实好,为全州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夯基固本,减轻人民群众医疗经济负担,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