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维护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启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保单专用章”编号6301012498093(1)、6301012498096(2)、6301012498097(3)、6301012498098(4)。
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编号6301012006829(1)、6301012006830(2)、6301012006831(3)、6301012006832(4)、6301012006833(5)、6301012006835(6)同时废止。
印章变更后,我公司出具的盖有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在保险期间的保险单仍然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
2023年2月16日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