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青海省先后公布了13批《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将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137辆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58名货运车辆驾驶人和强行冲卡、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36名货运车辆驾驶人纳入了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并抄告省直40个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信用联合惩戒期为2年。
自2020年第一季度以来,我省先后公布了9批共计78家因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出厂出站被给予行政处罚的货运源头企业信息,省治超办逐一下达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告诫书》,要求被给予行政处罚的货运源头企业认真履行源头治超责任义务,严格执行《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逾期未改正且继续存在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出厂出站行为的4家货运源头单位,纳入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的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并抄告省直40个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信用联合惩戒期为2年
自2019年4月10日公布第一批《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对失信当事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以来,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下降71.88%,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实现清零,强行冲卡、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货运车辆驾驶人基本杜绝,因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货运源头企业下降17.5%,青海信用治超取得了明显成效。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