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26家州级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于2023年6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资料到黄南州民政局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我局将依据《青海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社会组织联系人及电话:
吉毛才让 0973—8723819
黄南州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
社会团体23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
编辑:黄南报